一、目的:
為九十週年校慶(96年5月)籌募綜合球場整建及慶祝活動經費。
二、募款辦法:
第一條 為籌辦2008年5月3日之90週年校慶,期盼能匯集各界熱心興學校友及社會賢達之力量,籌募校慶相關活動之經費,特訂定慶祝創校90週年募款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依本辦法設置新城國小9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(以下簡稱募款籌備委員會)其設置要點另訂之。籌備委員會負責募款作業之執行。
第三條 (一)捐款10000元以上者,其芳名刻於九十週年校慶紀念石刻上。
(二)樂款5000元以上者聘為慶祝大會委員。
(三)捐款2000元以上者致贈九十週年校慶紀念品乙份及專刊一本。
(四)捐款1000元以上者致贈九十週年校慶紀念品乙份。
(五)校慶前一個月捐款人名冊刊登於校慶紀念專刊內。
(六)所有捐款人姓名及捐款金額一律公佈於本校網站,以昭公信。
校慶募款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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